關于做好2024年度杭州市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區、縣(市)住建局,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各直屬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33號)、《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2018〕61號)和《省建設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4〕241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度杭州市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本市企事業單位(不含參照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電力交通公路國有及國有控股的企業、浙江省省直國有及國有控股的企業、中央企業駐杭分支企業)從事巖土工程、給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電氣(建筑智能化)、建筑設計、建筑結構、建筑裝飾、建筑機械、建筑材料、風景園林(景觀設計)、工程造價、市政道路(橋梁)、工程勘察、燃氣工程、白蟻防治等建設工程技術專業的人員。
二、申報平臺
2024年度我市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通過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進行申報。
三、申報評審條件
申報基本條件和量化評分標準參照《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2018〕61號)和《省建設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4〕24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高級工程師資格申報條件詳見附件1,量化評分標準見“省平臺”。
四、申報程序和材料要求
申報人員提交評審的申報材料,應按“省平臺”顯示的內容要求,如實完整申報,佐證材料真實、齊全和有效;要突出代表性,不宜過多。各申報單位對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系統;公示無異議后將申報材料報送相關區、縣(市)受理點,并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和申報單位負責。
各受理點接收申報材料后,依據申報條件,要認真做好審核工作,并及時通過系統上報符合申報條件的評審對象。申報評審流程和材料要求,詳見附件2;管理部門網上審核操作辦法,詳見附件3;時間安排,詳見附件4;各區、縣(市)受理點及評委會辦公室咨詢電話和紙質材料受理點地址,詳見附件5。
五、公示制度
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前,將對申報人員評審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在“省平臺”和杭州建設網進行公示。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可以進入專家評審,不符合申報資格條件的,一律不予評審。評審結束后,評審結果將同步在“省平臺”和杭州建設網進行公示。
六、評審收費標準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02〕229號)有關規定,收取評審費每人280元。資格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根據12333短信提示,在評審資格審核通過公示期間,應立即在省平臺完成費用繳納,繳費完畢后“省平臺”生成電子發票。申報人員不繳費不予評審。
七、申報要求
(一)堅持德才兼備。堅持把品德放在評價首位,強調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同時,將技術創新、專利、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標準制定、決策咨詢、公共服務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特別關注長期工作在一線的優秀工程技術人員。
(二)落實繼續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有關規定,申報人員應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并達到相應學分規定(2020-2023年,每年度滿足90學時要求,合計360學時),作為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申報人員須在杭州市專業技術人員學習新干線系統(https://learning.hzrs.hangzhou.gov.cn)完成學分登記,數據可自行同步到職稱申報系統。個別年度學分未達標的申報人員,可在個人系統申報前補充學習完成相應的學分。
從2024年5月起,申報人員在省、市建設主管部門(或人力社保主管部門)提供的12個網絡繼續教育平臺(詳見附件6)任一平臺上參加專業科目和行業公需科目學習獲取的學時均為有效,予以認定登記。
(三)事業單位評聘結合。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根據空缺崗位數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推薦參加評審(須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中核定崗位)。
(四)適應建設工程全過程咨詢、總承包模式改革。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或全過程咨詢項目業績可作為評審依據,其經歷與能力的評價可按申報人員類別對應參照《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
(五)加大在山區26縣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的量化賦分權重。對淳安縣的申報人員在聘任工程師職務后,工作年限滿10-15周年的計2分,滿15周年但未滿21周年的計4分,工作年限滿21周年以上的計7分。其余區、縣(市)按照原標準量化賦分。
(六)規范部分賦分項目內容??蒲?、科學技術獎和標準項的參與人數限額、論文著作和專利項的分值權重等繼續按照省建設廳浙建人教函〔2023〕163號文件規定執行。評分表總分為140分,自評申報的規定分值為100分。
(七)規范工程業績等佐證材料。工程業績證明必須要有申報人員的名字,可以是設計資料、過程資料、竣工資料、評審資料,但是必須是有第三方證明的,如帶圖審章且含名字的設計圖紙、有各方蓋章的圖紙會審簽到資料、過程中有五方主體單位蓋章的技術往來資料等。僅有本單位證明不屬于有效完整佐證材料。
凡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上已有工程項目及竣工時對應相關主持人(包括項目經理、總監)記錄的、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四庫一平臺信息系統(https://kcsj.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上已有工程項目及相關主持人(包括項目負責人、各專業負責人)記錄的,申報人員原則上須通過平臺下載相關頁面截圖作為其工程業績證明并上傳管理系統。各區、縣(市)可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防止出現造假行為。
工程復雜程度劃分參考詳見附件7。其他業績中,申報人員的專利業績如通過專利權轉讓并變更發明人取得的,在評審中不予認可;工程建設團體標準是指國家級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頒布的標準;論文須為現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時間之后發表的,要有封面、目錄、正文內容及查重等材料。
(八)實施評審面試。評委會組織評審專家對申報人員實施評審面試。主要考核考察申報人員的學識水平和專業經驗,面試成績為不合格等級,評審結果不予通過(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評審期間,申報人員要保持手機暢通,關注通知信息,準時參加面試。在規定的面試時間內,不到達面試現場,視同放棄面試。
(九)評審結果。評審結束后,評審結果將由省建設廳和省人力社保廳聯合發文公布。發文公布后10天左右,申報人員在“省平臺”首頁選擇“電子證書下載”選項,下載本人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評審材料,將按報送程序經高評委蓋章確認后統一退回到各區、縣(市)受理點,由申報單位統一申領,并存入申報人員個人檔案。
(十)嚴肅違規行為處理。
1.凡是發現申報材料中有在《建筑學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假冒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頒發的《國家科技進步獎證書》、《國家科技成果獎證書》,或通過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及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四庫一平臺信息系統下載相關不符合要求的頁面截圖作為其工程業績證明的、且存在業績造假行為的,對申報人員一律按弄虛作假行為處理,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
2.對申報人員所在工作單位、人事代理機構等未嚴格履行審核責任,發生申報人員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將予以全市通報,并按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的相關規定處理。
(十一)嚴格申報人員資格審查。
1.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要嚴格審核把關,確保材料規范真實。工程業績佐證材料需簽署“核對無誤”字樣,由驗證人簽名,注明驗證時間,加蓋單位公章。如發現嚴重弄虛作假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2.2023年度評審未通過又再次申報人員,須提供2023年度申報截止日期以來新增工程項目業績證明,由管理系統提示新增的工程項目業績信息(包括政府類、企業類工程項目業績信息)。如無新增工程項目業績的申報人員,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3.在管理系統增加工程項目業績的查詢功能,可根據項目名稱查詢工程業績相關情況,對項目及佐證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客觀評價,輔助評審專家進行客觀評價,以利于各區、縣(市)受理點和評委辦對疑似造假行為進行審核把關。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印發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查實并以“掛證”行為處理,撤銷其注冊許可的,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十二)工作要求
1.各申報人員應認真學習領會本通知及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申報評審流程和申報材料等各項要求,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規范申報內容,履行申報流程及要求;申報材料要真實完整,不制造、變造申報材料弄虛作假行為的發生。各轄區企業申報人員,應選擇申報單位所在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點申報;市直單位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應選擇市直單位受理點申報。
2. 各企業要做好對本單位申報人員的培訓指導;要強化申報管理,認真履行申報的主體責任,切勿“大包大攬”;要對非本企業(單位)工作業績的申報要核驗原件查證,申報人員需向申報企業(單位)紙質報備留存,認真履行審核鑒證,堅決遏制制假、造假歪風,倡導誠實守信并及時做好評審結果個人紙質材料的領回、入檔工作。
3.各區、縣(市)住建部門及市直單位要合理組織轄區或所屬企業的申報管理,做好指導培訓及服務工作,熟悉掌握評審政策,規范評審申報行為,落實專人,組織完成申報管理;要依據資格審查的要求,完成資格審核、補正及推薦工作,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對不符合申報資格條件的不予推薦;要加大對制造、變造虛假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協同、縱容申報人員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一經查實要按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的相關規定處理。
附件:
1.高級工程師資格申報條件.wps
2.申報評審流程和材料要求.wps
3.管理部門網上審核操作辦法.wps
4.時間安排.wps
5.市建委和各區、縣(市)受理點,評委會辦公室咨詢電話和紙質材料受理點地址.wps
6.全省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網絡繼續教育平臺匯總表.doc
7.工程復雜程度一覽表.wps
8.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范文).wps
附件下載請見:關于做好2024年度杭州市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hangzhou.gov.cn)
杭州市建設工程技術人員高級工程師職務
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
2024年5月22日